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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检查标准
责任编辑: 文章来源:南京市医保局 发布时间:2025-05-27 14:44 阅读次数:显示稿件总访问量
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4〕54号)明确,本领域行政检查标准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并于2025年6月底前公布,待有关主管部门公布后再行公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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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》(国办发〔2024〕54号)明确,本领域行政检查标准由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并于2025年6月底前公布,待有关主管部门公布后再行公示。